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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美丽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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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以心换心

那时,妹妹刚进入她生命中最美的年华,她的美无时不令我自惭形秽。这样的青春这样的纯净这样的袅袅娜娜。

我是带着灾难来到这个世界的。

我两个月大时,随着一声重重的叹息,医生在病历上写下了先天性心脏病的判决,并断言我活不过二十岁。

五彩斑斓的童年,我记忆中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紧锁的眉头和母亲的泪眼,还有白大褂、点滴瓶,病房里那一大片阴冷刺眼的白色。

父母带着我,每走一步都很艰难。他们时刻都能感觉到死神的威胁,但他们从未放弃过抗争。这是一场必败无疑的与命运的搏斗,他们为我耗尽了心力。体弱多病的妈妈终于在我三岁那年一病不起,竟走在我前面了。

一位平凡的女性接纳了我们这多灾多难的父女,那是我的继母。她使这个破碎家庭重新沐浴在女性慈爱的光辉里。

也许是从小就感觉到自己与别的孩子不一样,我常常独来独往,性格孤癖,但直至一次不小心摔坏了一个小伙伴的金鱼缸,才从她母亲恶毒的咒骂里知道了关于我生命的全部实情。

那时候我八岁。

那时候继母生的小妹妹会唱好听的歌了。

都说这个人见人爱的妹妹是上天给父亲的补偿。她自小聪明乖巧,又长了一张极精致的脸,活脱脱一个古典美人的模样。她给父亲苦难的生命带来了无限的欢乐。她像一朵吉祥的云,飘在我们的头顶。从此,我家的天空出现了温暖的霞色。

然而我只是这个逐渐幸福起来的家庭的旁观者,这种幸福不属于我。我在这个世界的日子过一天便少一天,谁也不知道我每次昏倒之后能不能醒来。眼看着,这个美好的生命在我眼前欢蹦乱跳,人们对她的赞美折磨着我的神经。我越来越嫉妒她、恨她,恨这个世界。

上帝只给我20年或者更短的生命,还夺去了我的妈妈。而妹妹是这样的健康美丽,这样的无忧无虑。凭什么她的命这么好,凭什么我要受这么多苦?!我满腔怨愤,整天阴沉着脸,向每一个与我接触的人发泄自己的仇恨,要么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天不吃不睡不说话。好端端的一个家让我弄得阴云密布,父母还得处处陪着小心,生怕说话说重了刺激了我。

偏这个妹妹又格外的大度,从不计较我的坏脾气,只是一门心思地对我好。父亲经常要出差,我一发病就全靠她和母亲照顾。母亲是个责任心很强的中学教师,有时候她有课不能请假,妹妹就抹起围裙,脖子上挂着钥匙,小小年纪就像模像样地当起了家。

就这么磕磕碰碰的,我居然活到了十九岁。同时,我也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的心脏已衰弱到极点,我经常昏倒,日常生活都少不了人照顾。市里最大的医院作为活标本收下了我,我认定住进那间白房子就再也出不来了。

那时,妹妹刚进入她生命中最美的年华,她的美无时不令我自惭形秽。这样的青春这样的纯净这样的袅袅娜娜。她还有一副与母亲相比毫不逊色的菩萨心肠,善解人意、任劳任怨又温柔体贴,把人照顾得无微不至,直让我嫉妒之余又心服口服。而医生护士们对她的赞美,也使母亲过早出现的皱纹舒展开来。

这个天使般的妹妹成了病房里大家的目光追逐的亮色。每到下午四点她放学的时候,总有人比我更关心她今天来不来。一天,在妹妹本该到来的时间里,医院却开进了一辆救护车,车上躺着的,是从附近十字路口的车轮下抬起来的妹妹。

那时候父亲在美国讲学,一切打击都是母亲一个人承受。医生神色黯然地告诉母亲:“希望很渺茫,脑部的伤很重。即使能抢救过来,也很可能是植物人或者全身瘫痪。但她的心脏还没受损伤……”

然而,上手术台的却是我。一位护士跟我说:“你母亲是拿她亲生女儿的希望换回你一条命啊!”

我愣住了。忽然觉得我是个罪人。我使亲生妈妈为我劳累而死,又使一个年轻美好的生命危在旦夕,我根本就不应该活着!我冲到医生值班室,跪在母亲脚下说:“让我死吧。我欠你们的太多。我可以把所有的器官都给妹妹,只要她能活下来。”

“孩子,把她的心放在你身上,你活着,也就是她活着了。”

当我醒来的时候,父亲和母亲正守在我身旁。我紧紧攥着母亲的手,喊着妹妹的名字,泣不成声。母亲抚摸着我的头发说:“小妹没走,我在你眼睛里看到她了。”

7.雨里雨里

每次见她,总是披一件红色的风衣,右手拿着几本书,温柔是她披肩的秀发,迷人是她微笑的嘴唇。

车窗外,寒风冷雨斜斜下。

路人匆匆,脸带不耐。

“雨里更能显出不真实的心态呀,”他想,“雨也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靠站的车又涌上一大群人,填满车厢的空隙。他的肩膀被人撞了一下,是个女孩,他的心跳了一下,他在车上见过她好几次了。每次见她,总是披一件红色的风衣,右手拿着几本书,温柔是她披肩的秀发,迷人是她微笑的嘴唇。她紧挨他肩膀站着,没有伞,他奇怪她为何不抓扶手。

她盯着窗外,窗玻璃被雨打得模糊。

忽然一个急刹车,车内人先披靡而后惶恐。她冲在他身上,他简直支不住了。他瞪了她一眼:干吗不抓扶手?她脸红红的,眼睫闪动。

雨声更响,车内的燥热驱散着寒意。

“喂,你的东西掉了。”他扭头,见她在对一老人说。可不是吗,一个小包正躺在她脚下,老人在拥挤的车厢里费了好大劲才弯腰拾起。她的目光关注。他的目光透着不满:既然提醒了人家,何不就便帮忙捡起来呢?让这老人费恁大的劲。

她看车窗,看雨,嘴边流露微微的笑意。

终点到了,他随她而下。跳下车门的刹那,她披着的红色风衣被车门拽住而脱落,她踉跄而下,右手拿的书一下甩落在污水泥泞的道上——空空的左手袖在寒风里无力地垂动。

他吃惊着,明白了一切。他迅速捡起车门上的风衣,递还她的右手中,又捡起地上三本书:《雨巷》、《雨的季节》、《雨花石》。他用伞背擦去书上的泥。

她披起风衣,感激地咬着嘴唇,笑意嫣然,他打开自动伞,挡住两人头上的冷雨。

书到她手里,他脱口而出:“你喜欢雨?”脸猛然烧起来,他感到冒味。

“啊,我喜欢雨后,”她轻轻地说,脸像桃花般赫然,眼眸扑闪,“这城市……晴朗的时候也显得雾气朦胧,只有雨后……才难得有一种清新。”

“是吗?”他不知该怎么说,觉得自己太笨。

“据说,雨如人有喜怒哀乐……也是一个永恒的主题,”她犹豫了一下,“我想,雨后的主题是隽永的。”

他惊讶地站着。

她看了看雨里,迅速望他一眼:“我要等的车到了……谢谢你。”

她一笑,飘逸地跑向雨里,登上一路停下的车。

有一些话应该问,他没问。

确实,雨后有隽永的主题。

8.雪地里的守望者

她给我写信时,依然称我雪孩,可在冬天夜归的路上,却再也没有人用围巾为我挡住风寒。

一转眼,冬天又过去了,盼望已久的一场大雪终于没有飘来。

记得十年前,在寄宿学校读书时,有一天夜晚下了晚自习,从教室里回寝室的路上,不知说到了什么,我的同桌突然对我说:“以后叫你雪孩,好不好?”

她这样说的时候,忍不住为这瞬间跳出的灵感而兴奋不已。后来,我就被好友们称做了雪孩。有意思的是,几乎每个人在称呼雪孩时都用了标准而好听的国语。也许是冬天出生的缘故罢,我竟觉得这名字在一个不知名的地方等了我很久呢。我开始在日记中如此称呼自己,好像这么称呼的时候,眼前就会出现一片银白的世界,人也回复了内心的纯真。

临毕业那一年,班上来了一名从外地转来的插班生,刚巧与我住一个寝室。我们因为住校久了,已磨练得十分乖巧,而她却没有约束,每天晚上几乎总是熄灯以后,才一个人优哉游哉晃回寝室,问她去哪里了,回答是一个人在大操场散步。

她喜欢独往独来,走路时常哼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中的一支插曲《我们的好时光》,声音细细的,曲调甜蜜而忧伤。有一次我走近她的床头,发现她竟然有许多的“闲书”,而这些书是同龄人那儿极少见到的。我开始接近她,向她借书看。那时我们一些人正狂热地喜爱着舒婷与北岛,在笔记本上整段整段地抄写并背诵。我与她也因为对朦胧诗的共同喜爱,走到一起,有了夜自习后的第一次散步。

那真是一个奇妙的夜晚。就像一列火车,启动后竟停不住了,轰隆隆地朝前开。从此以后,我与她一样迷住了校园的夜晚。常常整个晚自习,就在等待它结束后的美妙时光。她开始称我雪孩,并在一个寒风凛冽的冬夜,把她那条纯白的带着温热的羊毛围巾围在了我的脖子上。

少女时的友谊,在开始时的一刹那,其实恍如一场初恋,我感觉着新生活的降临,并渴望将自己整个付出。

寒假来了,她将回北方的家中过年。我拿出通讯录,要她留一个地址。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写了,并附了一句话:“信息的线是不牢靠的,不过既然写下来,我便等待着,我那雪孩子放出的,从远方而来的鸽子。当然,不仅是现在,也不仅是等待。”

最后一次离校回家时,我们没有像往常一样地去挤车。而是沿着汽车的线路,足足走了十几站。天有些黑了,我送她先上车。借着车灯,我看到她在拥挤的车厢里站稳了,然后对我微微一笑。我忽然发现,自己已经忍不住涌出了泪水。

回到家,我就开始给她写信,并计算着日子,盼望寒假快点过。我没有心思过年,也读不进书,只有一遍遍念着她卡片上寄来的话时才稍稍安定。“尽管春日百花开,可我的雪孩子却要化了。等着我……”

开学第一天,我兴冲冲地奔到寝室,希望看到她早已在里面等我,并责怪我为何来得那么迟。可是没有,从上午到晚上,她的身影一直没有出现。想象中让人激动的重逢的场景落了空。但我依然抱着信心,反正已经等到开学了,早晚会来。可我哪里想得到,一个星期后,从班主任处传来可靠消息,她不再来这儿念书了。她的母亲坚持要她留在北方,然后在那儿参加高考。

我没有想到,在车站昏暗的灯光下的送别竟成了一场真的别离。那天晚自习结束后,我一个人去了大操场,想静静地再一次体会从前那份美妙的感觉。可才走了一圈,就觉得受不了夜的恐怖与寒冷,逃回了寝室。从此不再去校园夜游。

她后来写信来,说这事连她自己都没有料到。她与母亲抗争了许久,却最终没有拗过。她在那儿改了名字,叫骁戈,骁是勇猛的意思,戈是武器。她一直喜欢鲁迅的作品,也许又在那样的环境里感觉着压抑,所以充满了反叛的精神。她说她怀念这里的一切,一个人的时候,常常读从前的那本寝室日记,并要我跟大伙儿商量能否将这本日记交给她来保存,她一定会好好珍惜。

时光流转,也许有人根本就忘了这本日记,而她却将它视为珍宝。她给我写信时,依然称我雪孩,可在冬天夜归的路上,却再也没有人用围巾为我挡住风寒。

两年前,她从美国寄来一张照片,照片是在美国白宫后门拍的。照片上的她,随意,自然,只是没戴近视镜,眼神显得有些迷蒙。

她要我也回寄她一张小照。我翻遍相册,却找不出一张合意的。正发愁,忽然看到一张自己从前画的没有寄出的卡片。在蓝色的背景下,一个稚拙的雪孩,正在雪地里痴痴地守望。我想,啊,这就是我。

只是不知,她是否也将那本寝室日记带去了美国?

9.轻轻走进好风景

我喜欢这座自由自在的校园,那熟悉的楼梯间,那走廊里轻快的脚步声,那行政楼前学溜冰的男孩女孩,那舞场里五彩缤纷的灯光。

在九月走进这个校园,天气有点燠热。旅途的劳顿后,当我站在这陌生的校园看着周围流动的陌生人群,心中有点茫然和疲惫。黄昏时候,校园回荡起一些熟悉和不熟悉的歌,而我在一边调整自己与校园的步伐,一边思念着正在归家途中的妈妈。

一转眼竟是近三年过去了。熟悉这座校园已如熟悉幼时生活的那条小街。三年来已熟悉了校园的每一季风景,熟悉了每个黄昏足球场边的沉静日落。

我永远也忘不了一次生病在外住完院后回到校园,在清寂的校园里,微微的晚风中,我伏着一棵树悄悄饮泣。在泪光中望着校园西侧的落阳,我发觉自己是如此地深爱这座校园,而它也是如此怜爱地拥抱着我。不管我在其中是多么的渺小,也不管我的歌与泪是否有人知道,我是爱它的,如同一个平凡的歌手眷恋着他纷繁精彩的大舞台。

有时夜里从图书馆回来,路上弥漫着各种馨香,仰头看一天清朗的星星,会觉得心地是如此的清明。行政楼上总有两三方格内的灯光执著地亮着,似对每个路人提醒着什么,宿舍楼更是灯火通明,每个宿舍楼宛如一个发光透明的大玻璃窗,一方灯光就是一个小小的天地,就是一些我们知道或不知道的故事。而这些故事知道不知道又有什么要紧呢,要紧的是我们相聚在这座校园,能天天看见彼此年轻的面孔,以及笑容。

我真爱,爱这一切。在寝室的窗前,我阅读,听音乐,在晴朗的天里看晚云片片,与友人在校园里散步,或静静无语,或扬声大笑。樱花和杨柳可能不曾记得我们,而我们却清楚地记得它们。我们清楚地记得校园栅栏外春天的水流是怎样淙淙,杨柳在其中投下怎样的影子。我们清楚地记得校道上三三两两年轻的身影,记得校道旁柳絮怎样轻轻飞扬,我们也还清楚地记得透过樱花丛看到的那一弯清清如水的夜月。

我喜欢这座自由自在的校园,那熟悉的楼梯间,那走廊里轻快的脚步声,那行政楼前学溜冰的男孩女孩,那舞场里五彩缤纷的灯光。我喜欢这些校园风景,喜欢将这些含笑记上自己的心头。

校园里所有认识和不认识的人,我们彼此好感着,不管有没有走近。虽然啊,在这座校园的舞台上,我们最终只能是匆匆过客,可我们毕竟曾相聚过,曾经用友爱丰富了彼此年轻的心。不管我们是在舞曲响起时偶然碰见,或在四年中在同一教室上过课,让我们尽量记得彼此年轻的面孔,记起我们曾经的相逢。在这校园里,这些花开花落的日子,这短暂的相逢,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去珍惜呢?

总有一天我们都必须离开。所有喜与悲的日子都交织缠绵如歌,以校园上空的漫天彩霞为永恒背景,静静地响着。校园的物,校园的人,或普通,或不凡,都是年轻岁月时路过的好风景。虽然只是路过,但我仍然珍惜,仍然热爱。此际,四月的校园正处在一片雨雾蒙蒙中,蔷薇已极艳极艳地绽放。愉快和不愉快的人们各自在校园这座舞台上或匆忙或悠闲地当着自己故事的主角。我也是,坐在校园一角的我,也有着自己所熟悉的简单而快乐的心情。

我将永远感激这座南湖之滨的校园,感激它在这四年内给我的所有回忆。以后我会经常聆听这些回忆在心中回荡。正如现在我经常聆听黄昏时候校园里回荡的悲伤或快乐的歌。

10.我和小男生的故事

就是这个可恶的男生,终于在毕业后找到我,说为了不后悔一辈子认定我做他的人。

辉有很多好玩的事。

还是上一个冬天,我大四,在一家报社实习。一天上班,发现办公桌旁又多了一个男生,也是来实习的,和我同校同系只是低一级在专科班——我不禁“咦”了一声:“我怎么不认得你!”他瞪我一眼,很认真地说:“你是名流,我不入流,你怎么认得!”眉清目秀的,说话却有些冲。

毕竟是师姐弟,我们同进同出一同拖地倒垃极一同巴巴地跑稿子,很有些相依为命的意味。辉干事特认真,写篇稿总要将背景资料、文件、采访记录细细圈点了,然后列提纲打草稿——我就在一边暗暗好笑:真够慢的!那一阵省人大、政协开会,我们选定了一大串社会名流准备逐个夜袭搞个系列专访,谁知跑了一家又一家宾馆、招待所,总是人去楼空。两个人又冷又饿,特别沮丧。辉像是经过深思熟虑地对我说:“还是分头跑,你在蓉园这里,我去枫林。”说完掉头就走。我急了,一边跺脚,一边大叫:“你走了我怎么办?”辉很吃惊地望着我:“你怕吗?”

那夜特别黑特别冷,呼呼北风卷刮着颗颗雪粒。辉在风中扬着一头黑发,他不时低下头来看我:“我看你总是很能干的!没想到——不过你生气的样子很可爱!”我走在他身边,没做声,心里却一遍遍说:可恶!

就是这个可恶的男生,终于在毕业后找到我,说为了不后悔一辈子认定我做他的人,随即又很绅士风范地宣称:“你永远是自由的!”望着他一脸认真,我终于没敢笑出来。

辉说我唤醒了他。我莫名其妙。

辉果然一改往日的混沌漠然,变得温情脉脉起来,明明比我小总要做出一副大哥哥的模样。辉还很能吊书袋,古今中外,诗词名句,吟诵起来一发不可收拾。一天他坐在一边看我打毛衣,看着看着就学了魔鬼靡菲斯特的腔调:“啊!让这一切停留!”其实他平常很少说话。

辉待人处事总还是那样一板一眼的认真,又总在犯着粗心的错误。今年元旦,他一个老哥们从家乡赶来看他,因为上班忙又想陪我,害得哥们四处流离,终于在一个清晨不辞而别。等辉飞奔到火车站,只剩最后八分钟。人潮人海,辉穿过一节节车厢,在餐车握住哥们的手时,两个人都有着想哭的感觉。

辉很认真地相信一辈子的神话,我却固守“世上没有爱情”论。男人花心、女人比男人老得快,模范夫妻张丰毅吕丽萍都玩完了——我常给他灌输些残酷现实,以促其改变观念,成熟起来。辉会很奇怪地望望我,然后望望天:“看到天上的飞机你会想到空难吧?”我说确实这样。“傻瓜!”他一把揽过我:“飞机上的人可不这样想,他们想生死有命。”够玄乎的,我听懂了又像没听懂。

辉有个很幸福温暖的家,父母和两个姐姐。他们很早就从辉那里知道我,总是嘱咐辉要好好侍我。圣诞节那天夜里,辉耳语般地对我就:“我把我妈妈送给你,你就又有妈妈了!”妈妈是在我认识辉那年秋天故去的。我的泪马上上来了,因为那天正好是妈妈的诞辰纪念日。辉慌了手脚,就像实习时那一夜。而我才发现,辉那张清俊的面庞真的很纯洁。

接着有一天,辉让花店送了一大束玫瑰花来。我也慌了神,第一次用认真的口吻向他摊牌:“怎么办,我对你还是没有爱的感觉。我总想象着该找一个大我七八岁胡子拉碴学理工会修电器会装傻瓜机胶卷的男人,而你都不行。”辉一时说不出话来。“但我很爱你,”我终于大笑起来:“从那个你掉头要走的夜里开始。”

或许我说的是真的。

11.雪山上的红盖头

泪水模糊他的双眼,依稀间,他看见小雪美丽的笑脸,看见她在掌声中缓缓倒下,清清的眸中还留着无限的纯真与留念,鲜血与盖头映在洁白剔透的雪地上,红得耀眼,红得惊心,红得让人想要流泪……

第一次见到小雪,是在一九八八年的全国舞蹈比赛中。

因为在艺术学院当教授的妈妈是比赛评委之一,刚考上美术学院的苏唯才有了观看比赛的机会。节目很精彩,他不时在速写本上勾画几笔。这时,一个大眼睛的小女孩出场了,主持人说她叫小雪,来自天府之国,是这次比赛中年龄最小的选手,只有十二岁。小雪笑得很甜,一举一动娇憨可爱,苏唯立刻喜欢上这个小女孩。最后,小雪获得比赛第三名,苏唯很替她高兴。

散场时,苏唯看见小雪正独自坐在台阶上津津有味地吃糖葫芦,便走过去,把一幅速写送给她。小雪睁大眼睛,一脸惊喜与开心。带几分艺术家气质的苏唯很快赢得小雪的信任,她得意地告诉他,这次回去后,她就要去当文艺兵了,可以和爸爸一样穿军装了。苏唯“哦”了一声,说那可以常到北京了。小雪很肯定地点点头,快乐地和他说声“再见”,蹦蹦跳跳向后台跑去。进门前,她突然回头一笑,淘气的笑脸上有两个甜甜的酒窝,苏唯深深记住了她。

一别八年,再见小雪,是在全军文艺调演的排练中。朋友告诉他,下个节目是双人舞《红盖头》,非常棒,获奖希望很大。在缠绵动人的乐曲中,男演员出场,随后,一位头戴红盖头的女演员翩翩出场,两人把一段动人的爱情故事演绎得荡气回肠。

看着女孩优美的舞姿,苏唯觉出一阵莫名的激动和兴奋。一曲终了,演员向观众致意,他看见女孩美丽笑脸上的酒窝。是她?他惊喜地抢过节目单,上面写着:小雪,成都军区少尉。顿时,回忆如潮水般涌出,苏唯百感交集:小雪,你终于来了!

苏唯大学毕业后应征入伍,经过自己努力,成为总政干部部最年轻的干事。而这个老成帅气的上尉军官同八年前那个画画的大男孩气质截然不同,小雪认不出他了。小雪留京借调演出半年,在朋友介绍下,两人重新相识了。

一天休息,苏唯请小雪去散步,还特意带了两支糖葫芦给小雪。小雪惊讶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爱吃这个?”当然知道,几年前短暂的相逢已点点滴滴铭记在他心里,但他没有说什么,只是笑笑。在政治部五年工作的经历早就磨平了苏唯的锐气,他变得沉稳和老练,而小雪依旧保留着少年时的那份纯真,这让苏唯很欣慰。共同的爱好、思想和默契,使两人很快成为极好的朋友。

那日,苏唯去小雪宿舍玩,发现桌上摆着一幅速写,画上的小雪天真可爱,时间是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小雪说那是第一次来北京比赛时一位大男孩画的,还说以后会见面呢,可能早把自己忘记了。苏唯很想告诉她,他从未忘记过她,甚至为她画过上百幅画。可或许出于自尊,或许因为从事干部工作所特有的小心翼翼,他没有说,他想以后给小雪一个惊喜。

床头一块鲜红的盖头引起苏唯的注意,小雪说那是西藏的一位老兵送的,还讲了一个红盖头的故事:老兵说曾有一位乃堆拉哨所当兵的新郎,因执行任务而没来得及揭开新娘头上的盖头就匆匆离去。第二天,等他回到冰冻的家中,发现新娘早已冻成雕塑,只有盖头依旧鲜红……老兵说他的新娘就是因为高山反应而离开了他。从那以后,再没有女人上过乃堆拉,因为太苦了……回到军区,搭挡峰就含着泪编了这个舞蹈;第二次去西藏演出时,他们专门去找老兵,可他已经回到乃堆拉哨所了,很遗憾……小雪说爸爸也曾是一个边防军人,每次表演这个舞蹈,她总想起妈妈期待的目光和爸爸过早花白的头发,她还会想起老兵的故事……她深爱舞蹈,因为它能表达她对父母,对边防官兵全部的爱……小雪的眼睛湿润了,苏唯感动地握住她的手,慢慢揽她入怀。

秋天到了,澄蓝的天空万里无云,枫叶红了又落,放眼望去,一路灿烂,像苏唯和小雪浓浓的恋情。闲时,苏唯便换上便装,围上小雪织的情侣围巾,骑着旧单车去找小雪。小雪总是灵巧地往车横梁上一坐,一边吃着糖葫芦,一边和身后的苏唯说笑,长发随风飘起,甜甜的笑脸,像个无邪的孩子。苏唯快乐而又满足地想:或许这一生,就是为了等小雪的到来吧!

半年的借调期很快过去了,小雪同时接到代表宣传部参加全国比赛和代表军区参加进藏慰问演出的通知。苏唯希望她能留下参加比赛,只要取得名次,留京的把握就大些。小雪却想参加进藏演出,她说不在乎比赛名次,留北京的机会总会有。苏唯看说服不了小雪,有些急了。最后,小雪勉强答应了,一脸的失落,一脸的不被理解的委屈。

第二天,苏唯去找小雪,发现小雪已经偷偷走了。她在留给苏唯的信中写道:“我走了,去西藏的乃堆拉哨所演出。我喜欢北京,但总忘不了边防线上那些渴盼的眼睛。我喜欢为那些边防的战士们表演,为能给他们枯燥的生活带来快乐而高兴。我去过西藏两次,每次都能感到心灵的升华。我忘不了那些脸庞黑红、指关节粗大、指甲凹陷的同龄人,那些可敬可爱的战士年复一年在千里无人的雪线上重复着单调的巡逻;忘不了一个小战士把自己舍不得喝的水留给正在绽放的太阳花;忘不了给我讲故事的老兵满面的泪水……原谅我的不辞而别,相信我对你的爱,等我回来。”苏唯第一次感到,自己以前对小雪的理解太少了,他一直把她想参加进藏演出的愿望认为是稚气的冲动。在他心中,她一直是那个吃糖葫芦的小姑娘,可小雪毕竟已经长大了。他想:该和小雪好好聊聊,告诉她画画的男孩是谁,告诉她他理解一切,以前是自己错了。哦,小雪,我等你回来!苏唯热切地盼望着。

可是,小雪回不来了,她是雪山之魂,雪山要永远留住她。当苏唯拿着加急电报,发疯似的赶到成都时,小雪已再也醒不来了。峰含泪告诉他,这次进藏演出,小雪高山反应非常强烈,一直靠吸氧才能完成演出,但她坚持参加到乃堆拉哨所表演。哨所很小,他们几个便轮流在雪地上演出,最后节目是《红盖头》,高难度的动作,高强度的反应,使小雪头痛欲裂呼吸困难,但她仍然面带微笑跳完舞……谢幕时,她突然口吐鲜血,在掌声中倒下。医生用尽所有的方法,还是没有能救醒她……全兵站的官兵都哭了,他们一边掉泪一边为小雪在乃堆拉哨所旁塑了个冰雕,他们说小雪是他们心中最美的雪山女神。那位老兵最伤心,他跪在小雪身旁像个孩子似的哭着……

小雪为什么不回来呢?她还不知道为她画画的男孩就是苏唯呢,他等她八年,她刚来,怎么又要离开?苏唯脑中一团乱麻,忽而是小雪淘气的笑脸,忽而是她失望的泪水……她沉静的脸庞还那样美丽可爱,仿佛随时会醒来,怎么会呢?恍惚间,苏唯看见小雪睁开眼睛,淘气地笑着。他狂喜地叫起来:“她活着!活着!”他握住小雪的手,满怀希望地望着她,许久过去,小雪依旧未动。他知道,小雪再也不会醒来了。他抑制不住心中的绝望,怕冷似的紧紧抱住她,喃喃自语:“我还没告诉过你,我一直爱你,爱了八年……”泪水模糊他的双眼,依稀间,他看见小雪美丽的笑脸,看见她在掌声中缓缓倒下,清清的眸中还留着无限的纯真与留念,鲜血与盖头映在洁白剔透的雪地上,红得耀眼,红得惊心,红得让人想要流泪……他不禁抽泣起来。

12.我的婚姻跑得比爱情快

虽然是,我的婚姻跑得比感情快,幸亏,感情后来居上,赢了这场比赛。

那天陈初约我去湖边散步,谈了三个小时家事国事天下事,才转弯抹角地表示有事相求。我正在喝可乐,头都不抬:“说。”绝没想到他的下一句话会是:“俞青,我们结婚吧。”我猛一抬头,满口的可乐喷薄而出,扑了他一脸:“大家同事这么多年,你开这种玩笑?”

他一边揩脸一边瞪眼:“放心,不要你以身相许。你也知道这是最后一次福利分房,我的意思呢,是咱们拿个证,混套两室一厅,一人一间住着,井水不犯河水,怎么样?算帮我个忙。”

我到现在才恢复正常呼吸,看他一脸恳切,幸灾乐祸得眉飞色舞:“你还愁找不到人结婚,那些在电话里叫你‘初哥’‘初哥’的女孩呢?关键时刻都不肯委身下嫁?”

他耸耸肩:“还不是图个双职工可以加分。再说了,俞青,你一个人在这里,难道你不想要一间自己的房子啊?你年龄多少我就不说了,反正也是红颜已老,现在错过去了,以后假结婚都没人找你。”

我可乐罐脱手而出,他折身就逃,还不忘了回头贿赂我:“你考虑一下啊,我把有阳台的那间给你。”

生平第一次被人求婚,竟然还是为了房子,简直是奇耻大辱。我恨得咬牙切齿,他的建议,根本没打算考虑。我很气节地想:为房子而结婚,不等于卖身吗?

第二天晚上我正在寝室里,一个“白马王子”敲门而入,直奔女友之余问:“你在啊?”我只得强颜欢笑:“正准备出去。”落荒而逃。在暗中转了两圈,只觉天下之大,竟无我容身之处,一眼看见新宿舍楼的工地上还在灯火通明,我不由得心中一动。跟师傅说了好话,容我进了一套,推开门我眼睛都直了。在房里兴奋地来回踱步,一边运筹帷幄:床放这儿,梳妆台摆那儿,阳台上可以种一盆栀子花……我拼命告诫自己,房子事小,失节事大,可是,自己也觉得这句话很可笑。

我一路思想斗争地回了寝室,没想到一眼就看见我床下的书箱全泡在水里。那位打翻洗脚水的小姐,虽然歉声连连,可是一点收拾的意思都没有。我倒笑了。停电,等着半夜来水洗衣服,排队上厕所,为扫地吵架,物品无端失踪,别人谈恋爱我在外面顶风冒雨,难道我还没受够?与其和7个人做室友,何不蝉曳别枝,跟一个人做室友呢?

三个月后,新楼完工,我和陈初完婚。站在我用8年积蓄布置好的房里,我深刻体会到当年毛主席为什么会站在黄河边笑了。陈初探头进来问:“如何?”我大喝一声:“出去出去,女宿舍非请莫入。记着,是你说的,咱们井水不犯河水。”

陈初点头如捣蒜,却完全不准备执行。早上,我辛辛苦苦做好早饭,一回头,却看见他已端端正正坐在桌前,左手拿着我煎的鸡蛋,右手握着我买的馒头,面前摆着我煮的稀饭,见我对他怒目以视,很大亨地说:“干脆我们打伙吃饭吧,伙食费我付三分之二。”我洗衣服,他抱来一大堆脏袜子,还振振有词:“反正是用洗衣机,多洗几件没什么吧,水费电费全是我的。”冰箱里的冰淇淋常常不翼而飞,里面多了10块钱。一个月下来,我给他下了评语:好吃懒做。

于是一天晚上,我穿上我最好的真丝长裙,细细化了妆,姗姗出了房间,对正在全神贯注看电视的陈初娇滴滴叫了一声:“陈初。”便紧紧挨着他坐下来:“其实,我对你是暗恋已久,就是一直没有机会表达,没想到,还有机会跟你‘结婚’。你想过没有,你还要尽一个丈夫的责任?”

陈初显然是受惊过度,一下就滑到沙发最远的一端,脸上表情千奇百怪:“怎么会……说好了的,别这样,大家是朋友……”

我神情幽怨,缓缓地坚定地向他靠拢。他背后是扶手,已退无可退,龇牙咧嘴地一脸苦相。一咬牙,像下了很大的决心一样:“好,我答应你。”

我把早已准备好的纸条递给他,起身就进卫生间洗妆,只听他在外面惨叫:“什么,这就是你要我尽的义务?定期买米换煤气,负责一切电器、水管、小型家具、自行车的维修,一三五洗碗……俞青,你整我!”

我笑道:“这就叫魔高一尺,道高一丈。陈初,你说话可要算数啊。”

以后在我经常的检查督促下,陈初基本可以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偶尔还主动请缨,打死两只蟑螂什么的。我渐渐觉得有个男孩做室友也不错,至少深夜看恐怖片没那么害怕。何况除了懒以外,陈初还是有许多其他优点的。

没想到风云突变,竟只为了看电视。那天是《倚天屠龙记》的大结局,陈初却坚持要看足球,我们俩你换过来我换过去,最后他大吼一声:“电视是我买的。”他居然跟我算你的我的!我一时急怒攻心,冲过去就把正在工作的洗衣机按停了,他的衣服,水淋淋地就往地上扔:“洗衣机是我买的,你别用。”不知怎的,声音都哽住了:“我还帮你用手搓领口袖口……”泪水哗哗地掉下来。

陈初真是慌了,直把遥控器往我手里递:“我不看了行不行,别哭啊,就算我错好不好……”随后的几天,陈初表现奇佳,三餐主动下厨,煮掉大半箱方便面,连他自己都吃得受不了。下班时,我看见他在路边的小摊上大吃羊肉串,一副饿狼相,我转过头去偷笑,却还是不理他。

那天晚上,陈初5分钟就进一次卫生间,最后干脆就不出来了,扶着脸盆架气若游丝:“俞青,我不行了。”我搀他上医院,他全身无力,整个人都压在我身上,手心沁凉,泛满了汗。我吓得魂飞魄散,却还不停地安慰他:“没事的,没事的。”

陈初得的是急性肠炎。折腾了半夜,他终于挂着吊针,沉沉睡去,睡着了还紧紧皱着眉,仿佛异常痛楚。第一次,我对他生出了那样温情的怜惜。

天亮的时候,我发现我竟然伏在他身上睡着了。我向他微笑,他的脸,忽然慢慢地胀红了。

后来的日子,他每天下班后带菜回来,我学会了好几种新菜式,两人都胖了好些,都在所不惜。晚上一起散步,有时可以去到很远的地方。双休日骑自行车四处漫游,睡在破败的小店里,屋外风吹草动,他握住我的手叫我别怕。我从来不知道快乐竟可以是这样简单。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我们正在看电视,忽然有人敲门,我正欲起身,不料陈初赤着脚冲过去开了门。那年轻女孩有清丽的长发。通常陈初的朋友来时,他总介绍我是他的“团结户”,而今天,他连一眼都没有看我,就把她迎进了自己的房间。

我继续坐在那儿看电视,可是屏幕上演的什么一点都不知道。过了好久,我才突然回过神来,我是在听,听他们的语声和笑声。我开大了音量。但是没有用。陈初熟悉的声音像钢针一样刺穿所有的屏障,而在一切的声音之上,我听到自己的心跳。

我敲他的门:“陈初,我钢笔找不到了。”他板着脸很不情愿地给我找出来。5分钟后我又叫:“厨房有煤气味你看一下。”他巡视了一圈就了事。3分钟后我又敲门:“马桶漏水。”

这次他说:“你等一下,好吗?”

我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你等一个给我看。”

女孩嫣然一笑,我狠狠地瞪着她,笑什么笑,你可以叫他为你鞍前马后地服侍,却不可能叫他为你修马桶,至少到目前为止,这是我的特权。

女孩很快地告辞了,我马上对陈初开火:“你明知道今天要大扫除,为什么还要带人来,逃避劳动……”等我说得差不多了,陈初笑眯眯地开了口:“俞青,你在吃醋是不是,你在吃我的醋?”

“你?”我想反击,却看见他的眼睛,含笑的,明白的,我忽地脸红耳热,转身就逃,进了自己的房间插上门。

他在外边急急地敲:“她是我表妹,是我叫她来的,为了想知道一个答案,现在,我知道了。俞青,”他一字一字地说,“嫁给我好吗?”

好久好久,我开了门:“我已经嫁给你了。”

虽然是,我的婚姻跑得比感情快,幸亏,感情后来居上,赢了这场比赛。

13.女孩,你往何处去

女性的优美与高贵来源于一种创造意识,女性是生活的,艺术的,她要创造生活的意境艺术的境界,更要创造一种超越价值意义的存在。

这是一片钟灵毓秀的土地,灵山秀水里,长出一个个柔媚可人的女孩。玲珑的身姿,飘逸的风韵,翩翩于甜美生活的旋律里,一曲终了,把世界舞得完美和谐。

于是女孩子也理所当然地得到爱怜与娇纵。这是一个无需论证的阳光般骄傲的事实:商店仿佛是专为我们准备的,从一楼的化妆品到顶楼的时装,总能让女孩子们流连忘返,却令男孩子们望货兴叹;虽说现在有许多单位叫嚷着不要女大学生,可是女孩们也并没有因此而失业,她们纷纷找到了自己的第二个“象牙塔”,并且几乎享受着同样的礼遇。女孩们受到故作成熟的怜香惜玉般的呵护。似乎女孩生来就是为了被爱怜,被尊重。

女性的优美与高贵来源于一种创造意识:女性是生活的、艺术的,她要创造生活的意境艺术的境界,更要创造一种超越价值意义的存在。一个耽于享乐,沉醉于自己家庭角色的女人,或许更懂得柔情蜜意的欢悦,却无力作超越性的思考,无法超越自身,超过时间的存在,一扇薄薄的门足以将一个世界关在外面,使她无法听到社会的呼唤,于是渐渐坠入慵懒缱绻,恹恹不快;她在努力抬高自己的家庭地位的同时也渐渐熄灭了自己的热忱与激情,远离了创造,也就偏离了创造,偏离了价值的取向。

女性的温柔可人则来源于一种平民意识:宽容爽朗、古道热肠的女性会让人一下子感到亲切自如;适度的热情与关注会很容易地形成一种一见如故、故友重逢的气氛,在这种气氛里,无论是交谈还是相处,一切都变得更加容易和轻快。更重要的是,平民意识是群体意识的基础,孤高冷傲历来是容纳与合作的大敌,一个女人的力量是微薄的,女人们站在一起的力量当更伟大。

穿越四季,女孩终将跨进一个多重角色的家园:作一个老吾老的女儿,一个爱吾爱的妻子,一个幼吾幼的母亲;同时,社会又呼唤她走出家门,一展其现代风采。于是她需要成熟,不知不觉地成为一个女人:矜持而不神秘,多情而不放荡,练达而不世故,这是一个真纯可爱的女孩无法做到的。

贫穷而听着风声也是好的鲁子

越贫穷的日子,我就越拼命写稿,希望自己能成个大师,最不济也得和汪国真平起平坐。

小超从外地来到沈阳时,正是沈阳冬季最寒冷的几天。我正好丢了工作,身上所有的兜都翻了个遍,也没凑够买张站台票的一元钱,我于是就坐在出站口外等候小超。晚上九点多,我冻得牙齿直打颤,我上大学时所穿的那件军大衣已抵挡不了冬日的严寒,扫马路的老太太肯定把我当成了盲流,几次白着眼用扫帚极冷漠地把我赶来赶去,更可气的是列车晚点,而我还没有吃晚饭。

好不容易小超出现在门口,而我的脸已被冻得麻木,说不出一句成句的话。惟一的话就是:“我今天请不起你吃火锅。”这小子来信时说他下了火车的第一件事就是吃沈阳的火锅。想当年,我们天天用电炉在饭盒里涮羊肉吃,而今天不行,我兜里确实没钱。

好在小超是自家哥们儿,他身上还有几块钱,我们还不至于弹尽粮绝,于是我们就顺路买了一斤羊肉还有一瓶白酒。在我那间袜臭烘烘的宿舍里,我们就又用饭盒涮上了我们爱吃的羊肉。后来我回忆起那天的经历,总觉得落难才子就是我们这等形象啦!就是那天晚上,我们恰好看到了罗伯特·勃莱的一句诗:“贫穷而听着风声也是好的。”我们就为自己和这句话感动得热泪盈眶,好像这话就是勃莱事先说给我们听的一样。

有了酒,谈话就更加活跃了,我坦白地说:“我现在很穷,但我相信今后我们有吃大宴的日子。不会像梵高似的,穷上一辈子!”在贫困中挣扎的人,致命的优点就是他总丢不掉幻想,这成了我们危难时最能聊以自慰的一招。

我丢了工作的那段时间,小超还没大学毕业,他仍在大学里写诗作文,常常来我的小屋呆一宿或吃一顿。这期间我们富有过(比如我的稿费单接踵而至或小超发了一首小诗时),也贫困过,当然贫困的日子仍然居多,但我们毕竟渐渐习惯了适应各种不同档次的生活水平。当我们手里有钱时,就去冷面店烤顿牛肉或者自个涮羊肉吃,这自然也算是稍微改善了生活质量。我们手中的钱屈指可数时,就常常吃方便面或者一天只吃一顿饭,躺在床上看一天的书。我就天天一个人躲在家里,从不敢上街。看着大街上吃得油腻腻的人我就老怀疑自己是不是还生活在社会主义社会?我也不去和朋友聚会,就一个人在家里熬稀粥,就着咸菜萝卜下肚。惟一惊喜的就是小超从大学里给我打个菜买个馒头回来,坐在家里喝开水和我聊天。越贫穷的日子,我就越拼命写稿,希望自己能成个大师,最不济也得和汪国真平起平坐。话说回来,陀思妥耶夫斯基、巴尔扎克——要不是为还债能成大师吗?我崇拜的就是这类人。

我在内心里肯定是孤独而又软弱的男人。我从来没想过自己摆个小摊去大街上划拉点钱要比玩命码字挣得多,我害怕去大街上面对着我的同类,他们的绅士风度让我自渐形秽。我总想到火车站接小超时让人呵斥的模样。大约卡夫卡同我一样,他说他害怕人类。

要命的时候是我写完稿子连枝烟都找不到,就得在床下沙发底下东挪西移找以前抽剩的烟头。如果找到一枝稍长点的,我的心情就如同梵高知道他卖掉了一幅油画时的心情一样,欣喜若狂。没有的时候,沮丧到极点我就把邻居家花盆里枯萎的花叶卷碎了抽。而这时候我只承认我贫穷,却不同于乞丐。

好在我的日子以后发生了稍微的变化,我做了编辑,天天可以有权处理自己和别人文字时,我的苦日子就算暂时告一段落,虽然仍是一个痛苦、单薄的白面书生,但我总不至于为抽烟而焦心愁苦了,吃饭一日三餐也可以不用天天稀粥咸菜了,我就觉得人生灿烂的时候到了。

回忆这段日子,我就从心底里感谢罗伯特·勃莱,他说“贫穷而听着风声也是好的。”这句话支撑我走过了人生一段艰难的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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