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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U63(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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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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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暂的休庭后进入了举证质证环节。

苏烟方举证清晰明确, 她在此次遭遇杨明的敲诈勒索后选择打款五十一万,三分钟后收到了张波的再次敲诈短信,确认转账到位后当即选择报警处理。

警方在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取证,法院目前调取了警方提供的证据。

陈律业务水平极熟练的替苏烟准备好了本庭所能够用到的所有证据且编号。

审判长及人民陪审员和书记们都面色凝重, 听着被害人一件一件证据的说明。

这过程就仿佛是把没有完全愈合好的伤口又一次撕开, 呈于人前。

中间审判长有提出:“被害人是否需要采取回避。”

苏烟拒绝了,她很安静, 无比安静的坐在原位, 听着陈律说下去。

陈晨:“我方有四十二项书面证据, 及三位证人,证据第1号……证据第29号曝光我委托人手机号及个人信息的游览次数多达6000次、第30号系我委托人在手机号被曝光后当日的就医记录, 罹患重度焦虑症,第34号系我委托人苏烟被侮|辱视频, 外网点击量超过两万余次……”

正常这个环节上, 时应当由被告人杨明、张波或是他们的代理诉讼律师质疑证据的。

但他们三人无一质证。

庄严肃穆的法庭里气氛凝重, 温度低如冰窖。

所有人都能从苏烟的陈述里简单拼凑出一段所谓的青春往事。

少女的父亲交通意外事故导致了另一个男生的母亲死亡,不幸的是他们同校同班, 于是从此被迫背负道德的枷锁、被威胁、勒索、乃至于猥|亵、被拍下屈辱的视频,直到如今才大白于天下。

陈晨:“我方向法庭申请,传唤证人郑成出庭作证。”

审判长同意传唤后,证人郑成自侧门走入证人席。

郑老师带苏烟那一届的时候五十出头, 现在已经退休, 但被返聘回一中继续教书。

年岁将他的黑丝染成白发, 添了许多道皱纹,连从前挺拔的脊背都略有些佝偻。

郑成是个很优秀的物理老师,课讲得风趣幽默,舒悦窈没转文科之前很喜欢他, 甚至和江烬做朋友那几个月,也经常在一班门口等江烬时撞见郑老师,印象里是个温柔敦厚的人。

她的心又一次的提了起来,十指被江烬扣得越发紧。

握到泛红,捏得有些疼,却还想要更紧一些。

舒悦窈生来就很少接触到人性的丑恶面,对着陌生人可以大打出手,可对于认识的、曾敬以为师长的老师,还是有所恐惧和退却。

江烬边安抚边给她力量听下去。

一场校园暴力,要有多少人视而不见,有多少人装傻充愣?

悲剧的酿成真的能和环境无关吗?舒悦窈尚且撞见过张波对苏烟动手动脚,那么其他人呢?

当过学生的人多少会对自己喜欢的老师带着几分崇敬,如果郑老师的证言是熟视无睹和要求苏烟忍耐,那么旁听席上的数人都面临着一场信仰崩溃。

好在郑老师没有。

郑成没有让自己的学生对自己失望,就好像多年之前他给刚刚升入高中的舒悦窈上第一堂课时候说的一样。

“我知道你们其中有些人今后是要选择文科的、也有些人是要出国、保送、竞赛根本不参与高考的,物理的存在或许对你们来说毫无意义,连课本都只是涂鸦工具。但人生往往就是这样,有许多徒劳无功的事情,你无法拒绝,被迫经历。我希望在座各位有朝一日都能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做喜欢的事情,有选择的权利,不再被困顿其中。”

这段话让十几岁的舒悦窈一直记到如今。

郑成声若洪钟:“我叫郑成,今年六十三岁,汉族,退休前是帝都一中骨干教师,负责物理教学和担任班主任,我是原告苏烟高一班主任,被告杨明高一、高二某几个阶段班主任,因学校在高二分科后采取走班制,所以杨明同学断断续续的考入又掉下,造成了只是某几个阶段。”

审判长:“你作为知道本案事实的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有义务出庭作证,并就你所知道的情况,向法庭如实陈述……你有义务如实作证,作伪证要负法律责任,对此,你是否听清? ”

郑成:“听清了。”

审判长:“原告现在可以向证人发问。”

苏烟再次站起,冲着证人席微微鞠躬,柔声细语道:“我想请老师复述一下,2008年5月7日及同年6月19日,我找到老师哭诉,希望老师帮助我所协调的具体事实。”

郑成点头,面色凝重,肃声答:“苏烟同学在2008年5月7日下午放学后找到我,阐明了她父亲造成杨明母亲客观上死亡的事实,然后告诉我寒假结束后,近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里杨明和他表哥张波对她进行谩骂、扔掉书包、撕掉练习册以及刻意将她锁进男厕所的事情。

我听说这件事情后大为震惊,我校是帝都排名第一的公立高中,校规严明,早在2008年全校已覆盖监控。我调取了苏烟所说的部分监控合适,确认确有此事后,立刻联系了杨明和其家长,同时也通知了苏烟的母亲,我们多方一起在教室办公室内协商调解此事。”

郑成:“照例来说这种事情发生,在我校,杨明是必须公开主席台道歉且记大过的,杨明同学的表哥,被告张波就曾是我校学生,因被举报强吻苏烟而被开除学籍。

但是考虑到事件特殊性,结合伦理道德角度考量,我在征求苏烟的同意后,选择先让双方家长进行协商,杨明再三再四的道歉,给苏烟下跪,保证绝不再犯。苏烟母亲和苏烟本人均表示对杨明的谅解,而我要求杨明在我处写下保证书,再有下次,我会直接上报学校。当时我怕有人反悔不认账,所以还特地用手机录了音。”

郑成:“2008年 6月19日这天,苏烟再次找到我,眼眶泛红,希望我能够帮她再补交一份选择文科的意愿书。我追问她,杨明是否继续对她实施不良行径,苏烟点头又摇头,哽咽着说算了。我替苏烟补选文科的第二天,即6月20日,我再次将杨明叫道办公室,游说开解后,要求他写下新的保证书。当年的录音和保证书我这边都留有证据,已经事先提交给了苏烟方。作为他们的班主任,在这件事情的处理过程中,我的确有所失职,低估了少年人的恶,究竟呢会恶到什么程度,如果当年我能够及时发现的话,或许不会变成这样……”

典型的清官难断家务事,换了谁也不知道怎么处理。

郑成收到的反馈是苏烟被谩骂欺负,他不知道这两个孩子后来会有猥|亵跟意图强|奸的行为,难道还能说,“你不要再骂苏烟了,你只是死了妈,而她挨了你的欺负吗?”

审判长:“证人请停止无关发言,原告还有要问的吗?”

苏烟摇头,陈律开腔帮她否定。

审判长:“被告人及其代理诉讼人对证人证言有无提问?”

张波、杨明、和他们撂挑子勉强坐在这儿的代理律师俱垂头丧气,表示没有。

审判长:“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有无意见?”

辩护人:“没有意见”

接下来是不断的“单方面”质证。

后两位证人分别是一中的心理老师以及一中当年负责监控的保安。

所有证人证言和证据都在指向铁打的事实。

被告方两位当事人垂头丧气,律师消极怠工,没有反驳。

苏烟的诉求和对被告的控罪多达四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原因复杂,导致开庭时间被拉得极长,直接略过了午饭时间,中间休庭休息过两次二十分钟,旁听席没有一人离开,反倒是空座被坐满了。

江烬起身陪舒悦窈去活动下的时候,无意回眸看了眼身后,席上坐满了他曾经的同班同学。

一张张熟悉又陌生的脸庞,凝重而认真。

冗长的质证过后,是法庭辩论环节,因为涉及刑事诉讼,是先由公诉人先发表的公诉词。

结局让人满意。

公诉人:“……被告人张波、杨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以威胁, 要挟的方式强行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标准认定问题的规定》,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其犯罪数额和认罪恶劣态度,建议对其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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