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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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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无所谓,反正两家是世交,爸妈对羽秋很满意,而他认识羽秋一辈子了,她是带出门有面子、摆在家里养眼的好女人。

“我想嫁,你就娶?”

羽秋左手插腰,两脚站成t字形,右手提了coach的单宁色托特包,她是标准的衣架子。

那年她想当模特儿走秀,若不是母亲极力反对,她退而求其次当空姐,第一名模哪轮得到别人?

“有何不可?妳想嫁?”

婚姻在他的认知中,男人要做的就只有准备西装,其它的,新嫁娘自会打理。

“给我两杯马丁尼,把我弄昏了,说不定一个冲动,我就和你去看婚戒。”她说的是实话。

他们都欠缺冲动和一点点头昏,他太忙,若非足够的冲动,他并不想停下工作走礼堂;而她,空姐生涯多采多姿,放弃工作进入家庭,成天绕着丈夫、家事打转,了不起再多些狮子会、妇女会的事,大概不用三个月,她会吵着同他离婚。

还是等等吧,等到情况不同,他或她有了危机意识,再议。

她走到沙发边,身体挨着礼评坐下,伸手勾住他的手臂,额头亲昵地靠在他颈间,所有的女人都喜欢被呵护宠爱的感觉,可惜,他是木头人,木头人不太有反应。

礼评一手仍旧翻着计划书,对于美女投怀送抱这回事,没有太多感觉。

羽秋哀怨地看他一眼,他们之间的第三者是工作,一个永远都摆脱不掉的恐怖分子。

礼评在计划书上面签下自己的名字,走到对讲机前面,向秦秘书交代几句话后,走回沙发边。

“什么时候要上飞机?”他问羽秋。

“我休假四天,你能陪我玩四天吗?”

“玩四天?妳拿把刀子把我砍了比较快。”

“我想也是,幸亏我人缘好,到处有朋友陪我疯。”

她耸耸肩,用微笑隐去落寞,她很早就知道想和他在一起的话,首要条件是不黏人。

“我可以空出今天下午,陪妳逛名品店。”对于未婚妻,他从未在金钱上面抠门。

“真难得,让我猜猜……你下午本来就打算放假?”她咬咬食指,眉开眼笑。

“我有没有告诉过妳,太聪明的女人嫁不出去?”他问。

“我只听过,太笨的女人就算嫁出去,也不见得有本事维持婚姻。”

她嘴巴上这么说,却心知肚明,对于婚姻这种事,与其探讨女人的持家能力,倒不如探讨女人的运气问题,好男人+好女人≠长长久久,而很多的运气+无数的容忍才会一生一世。

“对自己那么有信心?”

“当然。”

她是自傲的,经不起失败,哪一天,她真的决定走入婚姻,就要当公主王子,永远幸福快乐地住在城堡里,让所有人都羡慕到不行。

“走吧,我饿了,先去吃点东西。”他说。

“你又几餐没吃?”

“了不起两餐。”

“不怕得胃溃疡?你哦,要钱不要命。”

她娇嗔地瞪礼评一眼,提起包包,伸手,将他从沙发里拉起来。

他弯起手臂,让她勾住他,他喜欢和她一起时的自在,不必掩饰、不必做太多妥协,瞧,这就是青梅竹马的好处,他们认识对方和认识自己的时间一样长。

☆☆

哇塞,这双鞋子真好看,苹果绿的带子上镶了几颗金色星星,交叉盘旋地从脚踝处往上攀到小腿,鞋面还缀了一枚银色眉形月。

好特殊哦,穿这双鞋走在马路上,会有多少人盯着她看!这是哪位设计师的作品,竟能够设计出让人流口水的绝美鞋型!?

咏辛拿起鞋子翻看定价,四千七……她倒抽气。

持贵宾卡可以打九五折,九七六十三、九四三十六……至少要四千四百多块才买得到。

四千四……不行,忍住,她有近一百双的鞋子,银行存款却不到两千块,她再也负担不起这双让人流口水的设计。

比起同龄女人,咏辛的收入算是相当不错了。

可是,工作几年,她的存款是零,卡债却有九万。照这样下去,她死后,可以留给后代子孙的,只有上千双鞋子,高跟鞋、平底鞋、马靴、凉鞋……不晓得她的子子孙孙拿到这些鞋子,会开心大叫还是苦笑?

当然,如果儿子收到高跟鞋会开心大叫,那么躺在棺材里的她,一定会是苦笑。没事生到同性恋,她只有简单苦笑几声,算得上是相当开明的长辈了。

不买、不买,把心定住,仔细想想自己的负债状况,想想这个月的薪水刚入帐,将会让银行啃得只剩下微薄的六千块,届时又得和房东玩抓迷藏,体能不好的她,哪次玩抓迷藏玩得过房东先生呢?

走吧,离橱窗远一点,只要超过两百公尺,她的意志便不会动摇。

认真想想啊,连可丹公主都决定弃奢从俭,她怎能不立定志向,解决自己财务困窘的问题?

对,坚持意志、立定志向,go、go、go!她一定要成功!

撇开头,目标三点钟方向,看见没?那里站了一个人模人样的帅哥,用力给他走过去,欣赏男子的免费美色,流下两滴口水,她就会彻底忘记苹果绿的鞋子,有多么挑人心弦。

可是,噢……她才走两步呀,哪个该死的店员在这个小小的、不会引人注意的角落里,摆上这双银褐色镶金边、可爱到不行的娃娃鞋。

今年最流行娃娃装、娃娃鞋、娃娃头,越可爱越吸引人,而那双银褐色的鞋偏偏又是娃娃鞋中的极品。

勉强扭开的脖子,又让娃娃鞋拉回来。偷看一下价格好了,价格一向最有本事消灭她的购买欲望。

价格、价格,卖多少钱咧……看见标签,她吐长气,果然极品鞋就会出现极品价格。

哀怨,她是极品女人啊,怎就不能赚到很多钱,把天底下的极品通通安插在自己的身体上面?她顿足埋怨。

恨,恨上一期的乐透彩券不是她中,恨她买一大堆东西,发票千千万万张,从没中过两百万,恨上苍不多偏爱她一点,让她发笔意外财,让她的购物欲获得“合理”满足。

她很想和老天爷抗议,但不知道是太多人对老天爷作过同样的抗议,玉皇大帝早已经听觉神经麻痹,还是世界上根本没有老天爷这种过时东西,总之,她的抗议没人理,她的哀号只能是无病呻吟。

摀住脸,她在心底默数数字,她说冷静、说calmdown,她还把远处那个秀色可餐的男人摆在脑袋中央,狠狠地想他三百次……

但三十秒钟后,她置身名鞋天堂。

“小姐,请给我这双鞋,七号。”她拿了苹果绿那双。

“是,小姐请稍等。”

她寻了张沙发坐下,两颗眼睛四处搜寻“极品”。

那双横纹靴子不错,不过她有一双相似的,那黑丝绒那双呢?不好,它的颜色不够纯,而且鞋跟处太粗鲁,倒是粉蓝色那双很不错,设计得像芭蕾舞鞋,光看那个皮质,穿起来肯定比舞鞋舒适……

她的眼光转过三百六十度之后,落在身边的男人身上。

厉害吧,那么高大的男人她没瞧见,却把每一双比他小上几十倍的鞋子看得一清二楚。女人吶!

她对男人笑笑,像要解释什么似地凑近他,小声说:“我不要买,只是试穿看看。”

男人了然地掀掀眼皮。

这个反应太冷淡,也不够友善。

咏辛又靠近他一回,“现在不是周年庆,鞋子顶多打九五折,尤其是刚推出的新鞋款,至少要多等两个月再买才划算。”

这次,他连眼皮都不掀了,斜眼瞧她,好像她的精神状态有问题。

不过,也没错啦,他又不是她老爸老妈,她干嘛向他解释自己的消费行为?

耸耸肩,她对他说出最后一句:“你一定不知道,这对女孩子有多重要。”

这话倒是引起他的反应了,他拉拉嘴角笑开。

谁说不知道,他当然知道,家里有个购物狂妹妹,她最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这句——你一定不知道,这对女孩子有多重要。

他在笑?不会吧,那个东西叫做“微笑”的话,那他的怒,会吓死全台湾多少民众?

真丑!那款笑是用来破坏形象的。

她咬咬唇,“若非必要的话,请你别乱笑,我是为你好,真的。”她说得相当真诚。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笑容不怎样,可是敢这样明目张胆告诉他的,她是史上第一人。

敛住笑意,他板起一脸吓人的严厉,想吓吓说错话的女人。谁知道,当店员把鞋子拿上来时,她已经完全感受不到他的存在。

她套上鞋,脚勾、脚尖、脚勾、脚尖,看吧看吧,她的眼光是一流的,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起来,这双鞋都完美得无法形容。

这么漂亮的鞋子不据为己有,简直是浪费她完美的脚形。

“小姐,合适吗?”店员问。

“嗯……”

她低声沉吟,起身,向前走几步,再往回走,两颗眼珠子紧紧盯住自己的腿,真是美到让人赞叹。

有没有听过灰姑娘的故事?听过?那你一定知道,一双鞋能够决定女人的一生,玻璃鞋替灰姑娘找到王子,这双苹果绿的星星月亮鞋,也一定能替她找到肯付款的白马王子。

理智的她被一双鞋搞得太过浪漫,忘记这年头,许多公主都得无怨无尤替王子付卡债。

“小姐,妳穿起来真好看,这种鞋子是专门设计给皮肤白皙的女人……”店员看见咏辛满意的表情,忙加把劲,努力鼓吹她把鞋子买下来,但话未说完,不爽的陆礼评插进几句刺耳言语。

“她只想试穿看看,不会买,她说现在买顶多打九五折,至少要多等两个月或周年庆再买,才划算。”

他的口气阴冷,像东北季风吹过,阵阵寒流吹得咏辛全身毛细孔紧缩。

店员看她,表情由热切转为冰冷,毛细孔大张的咏辛,不畏风寒,挺直腰背,怒瞪陆礼评,而他带着看好戏的挑衅表情回望她。

“我没说不买,我是怕他买不起,安慰他的自尊心才会说那些话。小姐,麻烦妳帮我包起来,方便的话,我还想试试那双银褐色的娃娃鞋。”

“当然,我马上为妳服务。”

店员一定学过川剧变脸,不过短短瞬间,由南极走入赤道,热呼呼的新出炉笑容,暖了顾客的心。

她走进仓库,拿咏辛要的七号鞋。

店员一离开,她马上转头,恶狠狠地朝他低声吼叫:“谢谢你的鸡婆。”

“不客气。”

他又挂起吓人微笑,明明是真心诚意的快乐,怎么看却都是奸诈诡异、笑里藏刀。

“没人教过你人际关系吗?”咏辛气鼓双颊。

唉,她的怒容教他发愣。

从她站在橱窗前开始,他看着她的见猎心喜、犹豫不决,看她进门、试鞋时,他都不觉得她特殊,可是看见她气鼓两颊、双眼冒火,想杀人却遍寻不着刀子的窘态,他居然觉得她可爱极了。

“我以为我的人际关系很不错。”他说。

“你的认知急待修整。”

哼,毙男!咏辛瘪嘴,别开头,走到展示架边,用上面的新鞋平缓胸中怒焰。

“是吗?也许急待修整的是妳的认知。”他靠近她说,企图再惹她一回合。

她不理他,重新走回沙发。

他跟了过来,在她身边坐下。

她的屁股往旁边挪五吋,用椅垫隔开两个人,他们不熟,不必装亲热。

他想再招惹她同时,店员把娃娃鞋拿来,咏辛匆匆试过娃娃鞋后,分明爱到不行,却只能压抑欲望。

她摇摇头,说着谎:“穿起来没那么好看,小姐,麻烦妳帮我结帐。”

这时,羽秋从后方穿着刚挑的新鞋走来,在礼评身前转一圈。

她看上的是一双黑色漆皮厚底高跟鞋,搭配她身上那件领口点缀镂花缎纱的albertaferretti黑色礼服,简直是绝配,而且她胸前还垂挂一条蓝色镶银的土耳其石项链,更教人惊艳。

“礼评,好看吗?”羽秋问。

“好看,不用换下来了,就穿这样去吃饭。”他一面对羽秋说话,一面望着咏辛。

咏辛也偷眼打量羽秋,她一眼看见羽秋脚上的鞋子,那是lanvin新款,贵到……吓人。

礼评顺着咏辛的眼光,落到羽秋的双足。

他挑眉,得意得紧。她心动吗?呵呵,可惜买不起。

礼评刻意抬高音量对店员说:“请妳把这位小姐看上的鞋子通通包起来。对了,”他拿起咏辛试过、忍痛不买的褐色娃娃鞋,说:“我还要一双这个,八号。”

“是,马上为您服务。”店员眉开眼笑,加快动作。

哼,有钱很屌吗?嚣张不会比落魄久。

她抬高下巴从他身边走过,在经过羽秋时,似笑非笑对她说:“妳挑鞋子的眼光很好,但挑男朋友的眼光很糟。”

羽秋轮流看看两人,没多话。

咏辛走出店门时,礼评再也控制不住了,他捧腹大笑,笑得前仆后仰。

“你们认识?”羽秋问。

“不认识,但她很有趣。”

“她可以有趣,你可千万别对她产生兴趣。”眨眨眼,她在他耳边轻语:“我会吃醋。”

“才怪。”礼评揽起羽秋的腰,一起走出精品店。

这天,礼评没想过,自己会和咏辛再见面,更没想过两人之间,不只是浅薄的一面之缘。

他忘记太多事,却牢牢记得,她看见新鞋子时,脸上甜得化不开的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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