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格党

繁体版 简体版
格格党 > 玻璃珠的叹息 > 她的骄傲(2)

她的骄傲(2)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奇怪,她倒没有解释,我反而替她假设了道理。www.xiaoxiaocom.com

别爱上这个女孩子。

但是她圆圆的脸是这么可爱,可爱便是值得爱,牺牲一点又算得什么?

我指指我的家,“我就住在那边。”

“很美的屋子。”玫瑰说:“我喜欢那些长春藤。”

“很旧了,我的祖父固执,他不肯搬。”我说。

“他还活着吗?多老了?”她天真的问。

她真是有的事懂,有的不懂。

我改正她:“你怎么可以这样说?”我笑:“你应该问:‘他老人家还健在?贵庚了?’”

“还不一样?虚伪。”

我奇异的看着她。可以说她是野人,但也可以说她完全是纯真的,原始的。有缺点也有优点,她使我着迷。

“你要不要见他?”我问。

她摇摇头,“我不喜欢这里的人,每个人都板着脸,不和蔼,同学也一样,向他们借功课看看,象少了一块肉似的,真受不了。”

“别愁功课,我会教你。”

“真的?答应了不准赖,谁赖了谁是狗。”

“好,”我笑,“做狗好了。”

她横我一眼。

(水如眼波横,山似眉黛青)

我的国文很差很差,但忽然之间,这两句词跳进我的心里,拿来形容她,恐怕是再好没有了。我喜欢她那道郁郁的浓眉:永远有神色的眼睛。

我叹一口气,老天,我是爱上她了。

爱是来得快的,我有得苦吃了。

好的,我认了。我叫伟,我在追求一个叫玫瑰的女被子,他们都说:伟有得苦好吃了,但是苦中作乐,是咱们中国人的看家本领,我就懂得这个道理。我爱她。我想我是爱上她了。

她骄傲,但是她对我不见得如此,有时候她也把那种骄傲收敛一下,给我一个机会,看清楚她的真面目。女孩子骄傲也是可爱的,尤其是她。

当然,有人说: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你就是喜欢她了,什么缺点都看不见,我想我是这一种无可药救的人,只不过我看得见她的缺点,而且连她的缺点,也觉得不错,我沉沦得比任何人都厉害。

但是同学们都认为我得到了玫瑰的青睐(为什么要叫青睐?)她不肯与其它的人说话,口音奇怪,明明是中国面孔,中国血统,行动举止却一点也不像中国人,但是她那种奇特,引起了无数女孩子的妒忌,男孩子的艳羡,不知道有多少人想与她说上几句话,都得不到机会。

我很贱。因为如此,我才觉得她特别可贵,我爱她。

我正式得到一个接近她的机会,是她自己提出来的。

她问我,“喂!教我中文好不好?我要写信给爸爸。”

“我不叫‘喂’。”我笑,“但是我会教你中文。”

她顿足,“你老是与我作对!”

“我与你作对?我的天!我几时与你作对?你倒说说看,有什么你叫我做,我没有为你做的呢?”

她不出声,想了一想,“那倒是真的,然而我如果对别人这么好,别人也会为我做这么多事。”

“你这叫做对我好?”我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这样叫对人好?这个女孩子,她对人坏的时候是怎样的?

我想不明白,我有点怕这个女孩子,她是可怕的。

像一堆火?看着熊熊的,青色的火焰,我想触摸一下。

与她在一起,光是感觉,已然不错,我很满足。

她问一些奇怪的问题:“夏天几时来呢?”

“这里根本没有冬天,什么夏天?”我告诉她。

她白我一眼。

我连忙说:“你不会喜欢这里的夏天,太潮,很闷,还是凉一点点的好。”

“我天天发抖,房间里开三只暖炉。”她说。

“你瘦了。”

“唔。”

她的中文很坏,但听过很多故事,使我难以下手。她只是不会写字,说、意思,都很明白。

所以我除了成为一个补习老师之外,简直不知道做什么好。

她在利用我,我知道。

但是当她利用方德明的时候,我就不高兴了。

方德明是我们学校里的一流高手,体育健将,我不过是应景的。

这个人长得高、漂亮、帅,而且威风,我承认他英俊。

而且他有钱。上次的网球比赛,因为他去了度假,所以我才有机会出场,赢得了玫瑰的注意。

我不大看得起他,不过我看不起他不打紧,有这么多女孩子看得起他就令人奇怪了。玫瑰也看得起地,有一天,我看见她与他打网球——为什么不与我打?我也会。

阴天。下雨,草地是湿的、玫瑰穿着白毛衣白长裤,戴着一顶小红帽。我走过网球场,我在想:这个女孩子是谁?学校里并没有这一号人物,看清楚是玫瑰了,我有点安慰,至少我眼光是不错的,但是与她对打的是方德明,我心里就酸得冒泡儿。

我脚不由自主的向他们走过去。

“玫瑰?”我说。

她看见我,扔下了球拍,向我奔过来,白裤子上都是泥泞,白跑鞋上有青草渍,但是她看上去,比什么时候都美,她向我招招手。

“什么事?”她说话的时候,口中冒着白气。

“不觉得冷?”我很讽刺的问,其实是妒忌。

她眨眨眼,侧着头,看清了我的心,笑了。

“不冷。”她说:“迟早要习惯的,是不是?”她回头看方德明,“你认识他?认识他?”

我点点头,学校里谁不认得我,谁不认得方德明,我们是出名的一文一武,现在我为她补习功课,方德明陪她消遣,她该满意了。

我说:“你会着凉的。”

我说得太早了,方德明早把一件大红的斗篷盖在她的肩膀上了,她又回头一笑,我看得几乎昏过去。

“你好,伟。”方德明向我点点头。

“好,”我说:“下星期有报告要交上去。”我提醒他。

“我知道。”他笑:“但是玫瑰要叫我练网球。”

玫瑰说:“下次我们到他家的球场去练。其实那时在家,我们也有网球场,”她耸耸肩,“但是现在家太远了,不说还好过点。”

方德明接上去说:“如果你寂寞的话,来我们家住。”

玫瑰说:“不,我亲戚不允许的。”

他们两个人一对一答。我半句话也插不进去,他们简直存心开我玩笑。方德明一向也对我没有好感,现在我想该打一场仗。

我忍着气说;“玫瑰玛璃,今天晚上见。”

晚上我要替她补习。

她说:“伟,晚上见。”

好的,我真的没种,晚上居然还上她家去。

然后我回头走了。

我没有回头去看他们两个,想必方德明也有点不安,他会在问:晚上,晚上什么?假如这个小子以为玫瑰是他的,他简直是在做春秋大梦。

回到家里,我的气反而平了。玫瑰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我爱上了她,是的,但这只是我单方面的想法,如果一厢情愿可以行得通,天下恐怕得大乱,她又没有骗我哄我,很明显的一片狡黠,我应该自己警惕才是。就像她以前那个男朋友,千里迢迢的跟了来,也是出于他的自愿,与玫瑰无关。

好吧,就算她是一朵花吧(也真够俗),蝴蝶蜜蜂不肯放过她,可不是她的错。

想到这里,又心安理得起来,我打开了我的红楼梦。

如果她要去爱上一头牛,就让她去爱上方德明好了。

我很怀疑:如果她真的爱上那条牛呢?

“不会的。”我随即对自己说。

谁知道会不会。

我准备了我的书,拿到图书馆去等玫瑰。

我总是在图书馆教她功课,那里静,大,而且放了学,人不多,可以低声说话。

我喜欢教她功课,她是这样专心,用神,眼睛动也不动的瞪着我看着,用神听解释。我觉得她父亲逼她过来读中文简直是与她作对,她倒没有怨,而见一派要做得好好的样子,这一点她与旁的女孩子不同,她有意志力。

每天她来的时候,从门口路进来,总象一幅图书一般的美丽:不同的衣服,不一样的表情,有时候微笑,有时候鼓着嘴,总有她的花样。

她的每一种花样我都喜欢。

有一天她要求我帮她做一首词。

我有点纳闷:这与她平日用功的态度不同。

她看着我,大眼睛闪闪生光。

我想了一想,“如果我替你做了,你自己是永远不明白的,对你没有好处。”我也看着她,怕她生气。

“有,你做了,我交出去,可以得到一个很好的平常分,卷子回来之后,我可以慢慢看你怎么做,考试出同样的题目,不成问题。”她轻声解释。

她分析得这么清楚,我觉得很合理,于是我说:“好,我替你做,你喜欢哪一首词?绝不能‘床前明月光’吧?”

她笑了:“谢谢你,别做得太好。老师也教过几首,我不喜欢,以前父亲喜欢韦庄的词,你知道这个人?”

我点点头:“我知道这个人。”我有一分惊异,她的父亲喜欢韦庄,她父亲起码四十左右了吧?我不明白,这么的年纪还能浪漫起来?但是我随即笑了,谁没有年经过?也许那是年轻时候的事了。

难怪有这么一个女儿,我细细的看玫瑰,我在想,她是像她父亲呢?还是母亲?

“喂!你尽看着我干什么?神经病!”她笑。

“只有这么一样功课?”我问她。

“哦,还不够呀,你倒是够黑心的。”她说。

我看着她,这么俏皮捣蛋,会作弄人,利用人,又亳不掩饰,愿者上钩,碰到这么一个女孩子,我还能做什么?只好随她牵着我的鼻子走。

“我下星期给你。”我说。

她用手撑着下巴,细细的看我,“你像我的父亲,说不出在什么地方像。我父亲不年轻了,他四十岁才得了我一个女儿,现在居然赶了我出来,我母亲也不说什么。”

“你母亲年纪也大了?”

“不,母亲今年才三十八岁。”她说。

我点点头,以她的骄傲,她是不轻易说起家里事的,我相信方德明一生一世也不会知道。但是我什么地方像她父亲呢?

如果她有那样的一个父亲,就不该叫玫瑰玛璃这个名字。

“我原来有个中文名字,因为母亲不喜欢的缘故,没用。”她果然说了,“你道奇不奇?”她的语气想也是跟她父亲学的,相当头头是道。

我终于问了一个想问很久的问题:“你母亲可是中国人?”

玫瑰奇说:“只有你看出来了,她是混血儿哪。”

我说:“难怪你这么的白。”

“是嘛?”她说:“在夏威夷每个人都是混血儿,只要不明显,谁也不细细的去查。也是中国人,很纯的,住在一个地区永远不走出来。我母亲很美丽,有一半是中国人。”

我不好问她另一半是什么人。

她的确是一个神秘的女孩子,开头我们都以为她是纯正的中国人,到现在,才发觉完全不对劲,但是我们不能说她完全不是中国人,她说她有四份三是中国人。

我心中叹口气,如果她简单一点就好了。

如果她简单一点,我也不会对她痴到这种地步吧?

我已经痴得要用红楼梦来解释自己了,老天爷。

她的手搁在图书馆的长台上,手指细而且长,手指上戴满了戒指,都镶着小小的宝石,我想把我的手放在上面,但是我终于没有那么做。不知道为什么,我没有那么做。

在她的面前,我十足十像个书虫,连女孩子的手都不肯碰。她的手是细的,细而且白,相当长的指甲,但是干净,没有指甲油。通常看文艺复兴时期的外国画,我总是喜欢留意女孩子的手,无论交迭着,支持着下巴,拿着望远镜,抱着婴儿,那双手总是十全十美的,我喜欢那样的手。

我低头不响。

我终于遇见了一个我要的女孩子,但是她不容易得到。

我想我们该走了,今夜如果有多余的时间,我还得替她捉刀做功课。

她却说:“我听说你是一个很顽皮的人,顽皮,你明白!很多女孩子都这么说,开头你也一直与我作对,为什么忽然之间你变了,变得这么静?”

我说:“你不知道?”我看着她的手,“我爱上你了,所以没有笑话好说呀,爱情不是潇洒的。”

“什么?你爱我?为什么?”她很吃惊。

“因为你可爱。”

“不不,不要爱我。”她摆着手。

“为什么?”我问:“我爱你,这是我的事,我又没强逼你也爱我。”我淡淡的说。

“怎么会呢?”她睁大了眼,“以前有一个男孩子,他拿了手枪逼我爱他,你的态度倒很两样。”

我握着自己的手,看她一眼,我说:“我是中国人。”

她不响。

她把手搁在我的肩膀上,当我是一个好朋友一样,她说:“我不明白,但是我喜欢你,我不会不对你好的,但是我也不会对你太好。”

我有一阵心酸,好,她上来就把态度摆明了,我还能说什么?我只好永远坚持“我爱你,与你无关”的态度。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