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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双手胜过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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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都比不上我在「森林保育区」裡看到《阳具森林》的震撼。

要知道,如果有个国小的小女生要写一份关於森林的报告,於是到书局裡的森林保育区买了一本《阳具森林》回家,翻了老半天,她只能天真无邪地跟她妈妈说:「妈咪,这本书裡面好多小鸡鸡喔!」

我光想像就头皮发麻啊。

后来我的书陆陆续续出版,由於题材很多,恐怖写一本,奇幻写一本,爱情写一本,武侠写一本,但书都卖得很烂,所以不管哪一间书店都不把我的书放成堆,而是按照题材类型摆。

於是这裡放一本,那裡插一本,零零散散,久了,逛书店的读者根本不会觉得这个作家能够写多种题材是很酷很敢的事,只会认为这个作家为什麼会异常缺乏定性!

因此每次逛书店,我都忍不住动手将自己的书「重新归位」。

等到我离开,那间书店已拥有了我亲自打造的「九把刀专区」。

由於一稿多投,发生了很多古怪的趣事。

半年后,大块出版社打电话给我。

「请问是柯景腾先生吗?」记得是个女人。

「我是,请问你那边是?」印象深刻,我当时在肯德基等毛毛狗上洗手间。

「你好,我们是大块出版社,我们很喜欢你的稿子都市恐怖病之《语言》,希望能约个时间谈一下囉。」

大块?《语言》?

我整个人都傻了。

「等等,我好像已经……投稿过去,差不多有半年了吧?」

「半年?可是我最近才看到你的稿子耶。」

「你要不要确认一下邮戳,因为我真的寄出去好久了啊!」

过了几秒。

对方惊呼:「……真的耶,那我怎麼会这几天才看到啊!」

我只能这麼说:「灵异现象。是灵异现象。」

扯,还有更扯的。

八个月后,曾经出版蔡智恆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的红色出版社,总编叶小姐亲自打电话给我,郑重恭喜我的稿子被录取了。

「录取?你们是……什麼时候审稿的啊?」我当时正在药局裡给puma干脚。

「我今天下午在抽屉裡看到一张磁碟片,我打开看了一下,觉得写得很好。你有一种非常特殊的黑色幽默,我觉得还可以有更多发挥。」

「谢谢,真的很高兴。不过有个大问题,我已经投稿了很久了耶!」

「是吗?我是记得收到有一段时间了,但……」

「算一算有八个月了吧!」我快速计算出答案。

puma一直抱著我的小腿抽动,认真执著的表情令人讚嘆。

「那怎麼办?你已经把稿子给别的出版社了吗?」对方很诧异。

「对啊,书都快出了,就……就以后有机会吧?我刚刚写完一篇小说,叫《月老》,比较符合你们出版社的调性,说不定妳会喜欢喔。」我也只能这麼说。

其实当初我最想要合作的,就是出版网路小说经验最丰富的红色,但没第一时间合作,显然命运上比较没能互相牵繫。

是了,不管什麼事,扯到命运就特别厉害。

一年后,那间小小的魔豆工作室掛上了出版社的招牌。

名字叫「盖亚」。

××××××

难以忘记初次见妳,一双迷人的眼睛,

在我脑海裡,妳的身影,挥散不去。

握你的双手感觉你的温柔,真的有点透不过气,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会伤心。

庾澄庆的〈情非得以〉是二○○○年到二○○一年台湾的主题曲,百货公司、大卖场、路边鞋店、各种服饰店都在播,青春洋溢了大街小巷。

连我这种没看过《流星花园》的耸咖,此刻一回想起我第一次从彰化家里骑机车到台中东海,嘴裡就忍不住跟著唱。当时一路上我的耳机裡都重复著这首歌。

东海大学附近的学生外宿区非常热闹,大家都称呼「东别」。

我一向有很好的本事租到便宜的房子。

我用月租三千五百块钱租了一个大房间,约有七坪大,是由两间迷你套房打通弄成一间的格局。有点剥落的和式地板,但脚底板告诉我触感还可以。

房间位於最高的第五楼、路灯偶而坏掉的走廊尽头旁。

疑似有一点阴风,但我假装不在乎。

在距离我租屋处不到一分鐘脚程的地方,有一间没什麼生意的机车行,机车行的老闆叫陈金火……嗯,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新房间挺大。

由于是两间套房打通,里头什么东西都是两件两件的。

一间浴室拿来洗澡,一间浴室拿来当杂物间。

两张床并成一大张,看起来可以放肆地在上面滚来滚去。

两张书桌理所当然并成帅气的l形,书桌正向正面对窗户。

我喜欢写小说时有自然光,很有朝气。

搞定大家具的位置,第一件事就是将《阳具森林》放在书柜最显眼的位置。

我后退了几步,想像着一个画面。

「总有一天,要让你的弟弟妹妹们塞爆这个书柜。」我科科科笑。

大扫除开始。

我将拖把插进水桶里,就这么湿答答拔起来,摔在木头地板上写书法。

听腻了〈情非得已〉,我打开我生平第一台苹果笔记型电脑,将一张盗版cd放进光碟机,一阵惊悚的喀喀声后,光碟退了出来,我不放弃,咒骂几声后又将品质低劣的盗版cd插了进去。

话说两个小时前,我瞥见路边的盗版cd摊贩上有一大堆的红色。走进一看,几乎都是一个全身包在红色连身运动外套里、只露出一张脸的歌手专辑。

那张脸还不怎么帅,但一副就是自以为帅的模样。

「…有那么红吗,居然被盗成这样?」我大概是不以为然地冷笑了。

抱着预备讨厌偶像的古怪心情,我丢了五十块钱在无人看管的纸箱里。

现在,拖地缺了背景音乐,于是我按下了播放。

第一首歌。

第二首歌。

第三首歌…

第四首歌过去,我楞楞地将拖把插回水桶。

「…」我赤着脚走到书桌边,打开印得乱七八糟的盗版歌词。

没办法,我完全听不清楚这个人支支吾吾究竟在唱什么,为什么嘴巴含着一颗卤蛋还可以当歌手呢?现在社会已经盲目到只要长得帅、什么人都可以发片的地步了吗?问题是,这个人又不帅?为什么…为什么…这个一点也不帅的家伙的歌竟然…竟然这么酷

我看着歌词,几百万个毛细孔像喇叭跳动。

「这个人…会改变世界吧?」

这就是自我中心太强的人的偏执,以为自己就是全世界了。

我坐下,将音乐开得更大。

那是我买过的最后一张盗版cd。

很快的,像龙卷风一样的…

这个全身包在红色运动外套里的家伙,改变了很多人对音乐的想像。他一直被很多人喜欢,也一直被很多人讨厌。他说了很多奇怪的又很鸡巴的自嗨话,出了很多张专辑、却从来没有钱报名《国语日报》社的国语正音班。

无论如何,他没有停下对音乐的探索。

那个帮他写词的怪咖,也成了很多人口中的大师。

我永远记得那一天拖地,我拖了很久很久。

在新竹准备重考研究所时,曾养了一阵子鱼。

我梦想的房间里,有一个大鱼缸。鱼缸里绿意盎然,杀气奔腾。

「这个房间看起来…应该够大了吧?」我看着房间正中央。

于是我就很任性地从水族店里扛了一个二呎乘二呎的巨大鱼缸到房间里,在里头养了两只泰国淡水鲨(又叫成吉思汗)、一只长颈龟、一只小丑武士、两只金恐龙鱼…这几个大家伙都是食量超大的肉食怪物。

我将刚买的几株水草盆栽沉进缸底,将加温棒黏在缸壁,设定好温度。

偏紫的灯打开,里头的肉食怪物们都惊了一下。

我剪好一块块活性碳绵塞在鱼缸上面的滤水槽里,心中盘算着,接下来要怎么自制二氧化碳循环系统。网路上的教学说,需要宝特瓶、酵母菌、糖、卫生筷…如果土法炼钢成功的话,配合灯照,很快就可以让鱼缸里的水草冒出可爱的氧气泡泡了。

呼。

「我们要在这里待上至少两年了。喜欢这里吗?」我脱下黏答答的塑胶手套。

「这里好大喔,台中的房租真的好便宜耶。」毛毛狗的脸贴着鱼缸。

长颈龟隔着玻璃跟毛毛狗四目相接,它小小的脑袋轻轻往前撞,刺探似的。

我浑身大汗,蹲在毛毛狗旁边跟她一起看鱼。

「妳每次来这里要更久了…对不起。」我搂着她。

「所以要对我更好啊,公公。」毛毛狗哀怨地说:「要请我吃饭。」

「好啊,等一下要吃什么?我出书了,我请客!」我嘻嘻笑。

吃的喝的,东别这里多的是。

什么都便宜,什么都很棒,各式各样的学生小吃塞满每一条巷子,竞争激烈的便当店也是超级棒,饮料店那更不用说了,如果你得花二十元以上才能买到好喝的饮料,那你就输了。

每两个礼拜毛毛狗就会下来台中跟我约会,我们的约会内容几乎与大学时期没有两样,就是看二轮电影跟看漫画,然后在这个美食天堂里吃来吃去。

很快的,毛毛狗跟我的体型越来越接近熊。

某天。

「…天啊,我是怎么了?」我看着体重计上的六十七,超傻眼的。

我摇摇欲坠下来,换毛毛狗小心翼翼地站上去。

六十七.五。

毛毛狗气急败坏尖叫:「…怎么会这样?都是你害我的啦!」

我迅速冷静下来,勉强笑道:「没关系啦,反正我爱妳啊。」

说是这么说,但身材走样的确相当恼人,每次我们一起逛街买衣服时,两个人都没什么好脸色。如果我不想吵架,我就得一直说谎。

「毛,那件衣服妳穿起来…还好,还不错啦!」

「真的吗?看起来不会胖胖的吗?」

「转一下,嗯,不会很明显啦。」

「…」

但其实毛毛狗又不是瞎子,她每次挑衣服都挑到闷闷不乐。

我觉得很心疼,也很内疚。

要不是我那么喜欢熬夜写小说,就不会吃那么多消夜。

要不是毛毛狗陪着我嗑了那么多顿消夜,她也不会胖得这么离谱。

「我好肥喔。」毛毛狗躺在床上,呆呆地吃着一大包薯饼。

「是可爱。」我在书桌上写小说。

「我好肥喔!」毛毛狗咬牙切齿地吃着薯饼。

「胖胖的很好抱啊!」我继续敲敲打打等一下要贴在网路上的小说。

「我说我好肥喔!」毛毛狗气得大叫。

我飞速盖下电脑萤幕,蹦蹦跳两下冲到床上,抢过毛毛狗手中的薯饼。

我搂着她,她垮着一张脸。

「毛,我真的不介意啊,总有一天我们一定会瘦下来的。」

「真的吗?」

「真的喔,既然我们一定会瘦,现在就让我多享受一下妳的胖胖啊。」

「…」她噘着嘴。

「…」我吻上去。

许久,毛毛狗乱动来乱动去的身体终于安静下来。

「公公。」

「嗯?」

「谢谢。」

我戳着毛毛狗软软肥肥的肚子。

再过几年,puma就会跑到这里来了吧…

原文书又厚又讨厌。

大概每两个礼拜就会轮到一次课堂报告,不认真点就会当众出糗,唯一押着我继续把原文书啃下去的动力,就是答应自己:「加油,如果再念三页,凑十页,你就可以写一个小时的小说。」然后用「不可思议之萤光笔划过去就算读过了」的密技,快速看掉三页,再快乐地打开电脑进入天马行空的世界。

真是不成比例的成就感。

记得每个礼拜三,晚上九点半上完最后一堂高承恕老师的课后,就到了我最热爱的时间——因为隔天礼拜四,一整天我都没有排课,我爱怎么写就怎么写。而在每个礼拜四晚上,我都固定在网路上发表最新进度的连载小说。

读者很少,全宇宙同时在线上看小说的网友不会超过二十个,但由于大家都是看免钱的,他们超级不吝给我鼓励,胡扯一些言过于实的称赞,例如:「刀大你实在太神啦!」「毫无疑问,我的人生是为了礼拜四存在的!」「刀大,我要追你一辈子的小说!」

大家都爱乱讲,我也就乐此不疲、一口一口吃掉这些读者喂我的自信。

偶而礼拜三晚上高教授在下课后,会带大家喝酒聊天顺便做学问,我也会跟——这可是相当好玩的社会系传统。每每喝醉了回到租屋,我一头栽下便睡,但隔天凌晨五点半一定硬爬起来、用冷水洗个脸就开始写小说。

没睡几个小时,酒精还没从我的任督二脉挥发出去,我的意识虽然清楚,但手指跟键盘之间的距离掌握得很差,只好眼睛贴着键盘,聚精会神地慢慢地敲、敲、敲,再抬头核对萤幕上的字对不对。没办法,爱跟摊又爱写小说,就得这么拼命。

每次凌晨我坐在窗前写小说,或有空白片刻,我看向外面。

天空深蓝,在麻雀声中透着微光,冷冽的朝露沾满了玻璃。

我伸出手指在玻璃上头写字,写着「你很强」,惊叹号不忘一竖又一点。

指尖有点冻,肚子有点饿,视线却给这三个字振奋到。

「永远别忘记,你有多喜欢写小说。」

我刻意记住这个自我砥砺的画面。

我知道,经常回忆它可以给我力量,这就是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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